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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小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更新时间: 2016-10-01 

  小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项目实施方案 

    

  为优质高效推进小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筑牢小金县电商发展基础,健全电子商务发展服务体系,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全县农户持续增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川财建〔201683号)精神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等指导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互联网+”国家战略导向,以《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指引,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为契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众创共赢”的原则。提升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政策,增强服务功能,健全市场体系,培育创业主体,建立小金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标准、新业态。以促进群众持续增收为核心,努力培育助推小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打造“电子商务+精准脱贫”的小金电商模式。 

  二、发展目标 

  根据我县目前农村的电商、交通、仓储、物流、金融、通信和消费等实际情况,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任务。建成1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仓储物流配送中心、2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50个以上村级电商服务点,构建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和电商发展配套体系。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小金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的技术指导、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工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项目进行协调服务。服务中心机构包括培训、宣传、外联、活动、信息、研究、运营等部门。 

  2.建立网商办公区、商品展示区、培训孵化区、配套服务区等,配备电脑、显示器等设施设备,建成集技术指导、应用培训、网商聚集、消费体验、仓储物流、产品溯源等一体的电子商务功能集聚区,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提高农产品交易额和知名度。 

  3.中心设置专人或引入专业服务机构,一是提供包括支付、认证、物流、信用、网店开设、拍照、方案、客服、网店运营等服务支撑,为企业和网商提供商品选择、设计、包装的咨询建议和服务。为小金县企业提供网店、微店、微信平台代运营和托管服务。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资源有保证、服务质量有保障、服务机制有效率。二是为小金县企业、专合社提供网店、微店、微信平台代运营和托管服务。三是协助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或微店。 

  (二)小金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按照配送区域及服务对象建仓,用于快递件储存及企业产品储存,建成分拣区、物流配送区、物流综合区、货运车辆停车区等服务功能,包括生鲜农产品冷藏仓储。 

  (三)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 

  乡级电商服务站建设覆盖率达100%21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50个以上,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线上线下互动渠道。 

  1.建设方式:充分利用邮政、供销社、“万村千乡”农家店、村委会等已有网点资源,稳步建点,全力支撑,确保运营。 

  2.网点运营内容:农产品销售,农资、日用品代购及销售,便民业务办理,物流配送代收代投。 

  (四)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以整合邮政、物流快递、乡村客运资源以及社会加盟的方式,打造4条县内物流配送主通道,覆盖全县四个区域。搭建共同配送信息平台,重点解决农村物流资源的协调统筹,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五)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1.公务人员培训:举办针对县级工作人员和主要乡镇干部的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培训方向为电商基本知识、电商发展政策、电商进农村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到农村电子商务发达地区实地考察。 

  2.应用培训:以乡镇村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涉农企业、专合社、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生、青年创业者、退伍军人和农牧民等为培训对象,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着力培养农牧民电商能手。 

  3.创业、网购培训:涉农企业、网商、微商营销培训,农资、日用品网购等网销、网购实际操作培训。 

  4.编撰培训教材:编撰具有区域特色、实用易推广、针对性强的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教材,如《小金县农村电子商务实务》、《如何开网店》、《如何开微店》、《玩转微信》等。 

  (六)电商发展配套体系建设 

  初步建立小金县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探索建立质量检测、源头追溯体系。依托生产流通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打造小金县农产品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努力推动原生态、绿色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化、现代化,树立生态、健康的小金名片,努力完善农产品上线销售配套体系。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68-201612月) 

  1.完成小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级服务中心和村服务站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完成小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筹备,并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二)实施运营阶段(20171-20183月) 

  1.完成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小金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21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50个以上村级电商服务点。 

  2.完成小金县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成小金县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初步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实现提速降费,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难题。 

  3.完成电子商务发展配套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打造小金县域品牌和产品品牌。 

  4.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三)评估验收阶段(20183-20186月) 

  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申请上级评估验收。 

  五、投资计划 

  建设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总额为3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00万元,地方财政匹配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0万元。 

  六、实施主体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选择确定项目承办实施单位。项目实施主体以培育本地企业为主,如本地企业不具备实施能力,可引进县外企业承建。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经信、财政、民政、扶贫移民、农畜水、工质食药、旅发、人社、文体广新、科知、住建、交通、国税、地税、邮政、供销、金融、电力、通信企业和21个乡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小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专门机构。在县发改经信局下设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办公室,落实2-4名专职人员,推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整个组织体系将调动电子商务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统筹安排,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制定电子商务发展具体政策,协调和支持各电子商务执行机构工作,以确保电子商务产业持续、有序和稳健的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撑。一是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扶持资金,并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二是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和项目推进情况,在财税、金融、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经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情况,做到全程监控,对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县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积极做好审计监督工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上报信息。由县发改经信局总结项目亮点,根据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和州扶贫移民局。 

    

  附表:小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表: 

  小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实施期限 

合计 

中央财政 

地方财政 

企业 

责任单位(首位为牵头单位) 

1 

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电商培育孵化、政策扶持等体系建设。服务站建设,硬件设备购置、安装,系统培训等。 

20169月至20183 

1350 

900 

100

350 

县发改经信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林局、农畜水局、供销社、小金通信企业、电商企业、各乡镇 

2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县级仓储物流中心建设、设备购置、运营。整合邮政、快递物流企业、乡村客运资源,建成高效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201612月至20183 

1100 

600 

100

400 

县发改经信局、交通运输局、小金邮政局、电商企业、各乡镇 

3 

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宣传推广、电商普及,应用培训,创业、网购培训,编撰培训教材等。 

20168月至20183 

150 

100 

  

50 

县人社局、发改经信局、扶贫移民局、相关企业、各乡镇 

4 

电商发展配套体系建设 

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制定,质量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品牌打造等。 

20168月至20183 

600 

400 

  

200 

县农畜水局、工质食药局、发改经信局、科技局、县民政局、县科协 

     

3200 

2000 

200

1000 

  

 

  小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5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是指由上级财政安排下达,专项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1.用于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2.用于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3.用于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 

  4.用于开展电商人才培训。 

  5.用于电商创业创新孵化。 

  6.用于推进电商扶贫助残行动。 

  7.用于其它推动电商发展相关行动。 

  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其他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信息系统开发运用、业务培训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车辆购置(物流车除外)开支;不得用于网络平台建设及购买流量支出;不得用于土建工程建设、服务站点房屋租金、运营人员费用、水、电、气费用等支出。 

  第五条 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竞争,公开透明。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运营项目必须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2.择优扶强,鼓励规范。专项资金优先扶持特色农产品品牌网销企业,鼓励和引导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3.政府引导,示范带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应符合国家和省、州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  

  4.创新机制,高效科学。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基本导向,增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观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专项资金由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管理。县发改经信商务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在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建议上需县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和财政局出具相应意见,州商务局和财政局对专项资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绩效评估和拨款。 

  第三章 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七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承办单位(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业务。  

  2.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三年内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3.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由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企业)将资金拨付请示、财政专项资金计划审批表和相关项目资料报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和财政局初审,由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和财政局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核后,按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资金的拨付方式按照签订的协议按2:3:3:2的比例分四次拨付:一是协议签订后时,预拨20%;二是项目启动且投资达到计划投资30%时,预拨财政奖补资金30%;三是投资达到计划投资70%后拨付30%;四是项目运行并经验收和审计后,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0% 

  第四章 项目的实施与验收 

  第九条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向所在县发改经信商务局报送书面验收申请。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书面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条  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应当于20186月前实施完毕;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企业)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经县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同意,逐级上报至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移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  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有效。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定期(原则上定为每月一次)向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县财政局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县发改经信商务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每年3月底前向州商务局、财政局、扶贫移民局上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申报电子商务扶持方面资金的资格。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6101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发改经信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负责解释。 

    

    

 

  小金县人民政府 

  关于科学实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项目的承诺函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川财建〔201683号)要求,为确保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顺利实施,现作如下承诺: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小金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坚决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总责,建立县政府领导牵头,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在总体工作方案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审核、监管、验收、评估等管理制度。 

  二、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企业深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努力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积极落实地方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支持要素及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扶贫移民局报送工作数据、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程序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和验收。督促项目承办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建设质量。 

  四、认真做好验收总结。在全面分析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总结报告,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绩效考评,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 

  五、大力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项目承办企业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廉政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杜绝项目建设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特此承诺。 

    

    

                                  小金县人民政府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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